* 訂房住宿規則*

1. 進房時間為下午5點,退房為下午1點;無提供早餐。
2. 房客以電話訂房後,須於1~2日內付訂金(房租的一

   半)。

   若超過保留時間而未收到訂金將視為自動放棄。

  【ATM 轉帳】
   請先至郵局或銀行的自動提款機轉至
   第一銀行恆春分行 【戶名:呂東育】
   銀行代號:007,帳號:753-503-16899
   ↓
   轉帳後請將憑證留存,以便日後查詢
   ↓

   請撥電話到小徑告知帳號末四碼方便查詢

   或
   請上網至《 ATM 轉帳訂房資料表單
   留下您的基本資料,方便查詢
   如有任何問題請撥電話到至小徑民宿(08-8851031)

3. 當日口頭訂房:若房客要求保留至下午或晚上,房客須

   於一小時內使用ATM轉帳訂金,否則以現場房客優先。
4. 訂金保留:訂金保留3個月;期限內需使用,不限本人

   均可使用,期限到期而未使用者,視同放棄。
5. 攜帶寵物:請勿攜帶寵物住宿,若自行攜帶寵物者, 將

   拒絕房客住宿;若已付訂金,將不退還訂金。
6. 超過人數:住宿時人數若超過房間型態,至現場則加收

   水電清潔費。

7. 本場所嚴禁烤肉、烹飪,謝謝合作!

8. 本場所尚無刷卡服務,住房及所有消費皆以現金結帳,

   不便之處尚請見諒。

9.  嚴禁酗酒喧嘩、轟趴、嗑藥,一經發現,絕對報警處理

10. 為維護住宿品質,訪客請於庭院為會面地點,訪客時間為至

    夜間10:00為止,超過11:00則以現場加床人數計費。

11. 拍攝婚紗係屬商業行為,為避免侵權,如有需要,需於

      訂房或住宿前先行告知。

*取消訂房須知*

1.三天內退房(含更改天數及房間數量)恕不退訂金,訂

    2間房以上 〔含2間〕、連續二天以上訂房(含2天)之

    訂房則需14天前告知,14天內要求退房者恕不退訂金。
2.3天前至10天內要求退房者,可退訂金五成。
3.10天前(不含第10天)
至15天內要求退房者,可退訂金七

  成。

  16天以上可退回訂金(須扣除200元 處理費)或延期次

  數以一次為限(含更改日期),但需於三個月內使用完

  畢,如超過次數或期限恕不退訂金。
4.住宿當日逢颱風或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(以當地縣市政

  府頒布狀況為準則,恆春半島發佈路上颱風警報) 時,

  可退回訂金或保留三個月。房客須於住宿前一日中

  午12點提出,逾時或當日提出視同取消。
5.颱風警報已解除、天氣狀況屬惡劣時(如豪雨特報),可

  保留其訂房但不退訂金,但須於住宿前一日中午12點前

  提出,逾時或當日提出視同取消。
6.逢上述第4、5點,房客欲堅持退回訂金,則扣除訂金五

  成。

7.住宿當日若無法當日晚上8點前到者,請於8點前來電告知

  ,如逾期本店將不再為您保留房間。請出門前務必將電話

  保持暢通以便聯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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